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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然法律基金會捐印「民眾委託律師辦理刑事案件要領手冊」,免費贈閱,歡迎大家索取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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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旦成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時,你該怎麼辦?要不要立刻找律師?律師能為自己做些什麼?沒錢聘請律師,又該如何是好? 我國《憲法》第16條規定,人民有訴訟權;而聯合國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》第14條亦揭示,所有人皆有受公正裁判的權利,且凡受刑事控告者,在未依法證實有罪之前,應有權被視為無罪。上述條文旨在確保人人都有接受公平審判的權利,我國刑事辯護制度正是為了保護刑事被告之利益而設,欲藉由辯護人的法律專業,充實刑事被告之防禦權及彌補其在法律知識上的落差,期使法院能公平審判,確保國家刑罰權的適當行使,而這也是律師職責之所在。 《民眾委託律師辦理刑事案件要領手冊》從法律角度出發,邀集多位律師深入解析:刑事被告與辯護律師的關係;律師可以為刑事被害人做些什麼;沒錢支付律師費,如何尋求免費法律資源;律師如何與當事人互動、配合以利案件;從Makiyo案談律師的「忠實義務」;從藝人Makiyo案談刑事被告在偵查期間選任辯護人的權利……,藉此讓民眾了解自身權益,並懂得運用資源,在需要的時候委任適任的律師為自己辯護。 欲索取者,請來函附10元中型回郵信封(16cm×22cm以上)註明手冊名稱,寄台北市羅斯福路二段9號7樓永然文化收即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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