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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然兩岸法律事務中心聲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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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永然創辦人自西元(下同)1979年開始以「李永然」名義執行律師業務,並於1985年12月自行創立「永然法律事務所」,嗣於2000年更名為「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」迄今,並自1990年以來奔走兩岸,為兩岸民眾提供法律服務。「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」目前設有台北所、桃園所、高雄所,共同在兩岸三地向委託人提供各項法律服務。「永然」二字也因而漸為海峽兩岸及其他各地華人社會所知曉。 為此李永然創辦人也在台灣地區及大陸地區註冊「 永然」商標,該商標由「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」自行使用,絕無授權他人使用之情形,目前與「上海凌雲『永然』律師事務所」並無任何關係。李永然創辦人已於2013年1月8日委託「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」彭郁欣大律師、黃介南大律師發函予「上海凌雲『永然』律師事務所」,請其儘速將「上海凌雲『永然』律師事務所」中「永然」二字移除,俾尊重李永然創辦人依法所享有之商標權。 「永然兩岸法律事務中心」將於維護「永然」之商標下,持續秉持「立足台灣,胸懷大陸,提供兩岸人民優質的法律服務」的精神,及成為兩岸人民「兩岸事務的最佳法律夥伴」的信念,繼續為兩岸人民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。
永然兩岸法律事務中心創辦人 李永然律師 永然兩岸法律事務中心召集人 黃介南律師 永然兩岸法律事務中心副召集人 陳宜鴻律師 中心地址: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9號7樓之2 聯絡電話:電話:(02)2395-6989轉236 電子郵件:angel@lawking.com.tw
西 元 2013 年 5 月 2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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