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常感謝各位同學及家長的大力支持,
永然第四期高中法律生活營報名已全數額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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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常感謝各位同學及家長的大力支持,
永然第四期高中法律生活營報名已全數額滿,
請報名第四期同學先勿付款,待名單公布後再匯款,
由於報名人數過多,本基金會目前籌劃再增加一期,
相關活動辦法近期內將公布於活動網站,
請密切注意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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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旨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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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協助對法律有興趣及未來想從事法律工作之學子,了解法律賦予社會的功能、清楚以法律為生涯的職志與責任,並建立青少年學子正確的法治觀念。
(二)藉由法律活動之接觸與司法環境之參訪,檢視自我是否願以法律為職志,並做為大學就讀法律科系之參考。 |
活動對象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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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市立二十八所公立高中學生,對法律有興趣者,每期60名,額滿為止(承辦單位成功高中每期保障名額12名)。 |
報名日期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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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期:第四期高中法律生活營已額滿。 |
錄取標準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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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報名時間先後為準 |
錄取通知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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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期:民國101年7月2日公布活動網頁,並寄發書面及E-MAIL通知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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費用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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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名學生收費新台幣600元(含保證金500元與保險費100元)。
匯款帳戶:
銀行名稱: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南台北分行
銀行帳號:030-09-01046-2
銀行戶名: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 |
資格喪失及遞補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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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於民國101年7月31日前完成繳費,視同放棄,由備取人員遞補。 |
聯絡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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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 聯絡人:財團法人永然法律基金會 執行祕書 張則君小姐
(二) 電話:(02)2356-0809 傳真:(02)2391-5811
(三) 網站http://www.lawlee.org.tw FB粉絲團:永然法律生活營
E-MAIL:lawlee@lawking.com.tw |
注意事項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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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全程參與無遲到早退者,頒予結業證書並退還保證金新台幣500元。
(二)響應環保,煩請參加同學自備環保杯與環保筷。 |